108年度農業技術團農業師傅-花蓮富里團開始招募囉!
2018-11-27
108年度農業技術團農業師傅
招募簡章
一、 依據:108年度改善農業缺工措施-農業技術團計畫
二、 招募對象: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外籍配偶及大陸地區配偶(外籍配偶指外國人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
婚,且準准居留、永久居留或定居者;大陸地區配偶指大陸地區人民為臺灣地區人民配偶,獲准依親居
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者。
婚,且準准居留、永久居留或定居者;大陸地區配偶指大陸地區人民為臺灣地區人民配偶,獲准依親居
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者。
(二)有意願從事農業工作、能適應農業產業經營環境、品行端正、無不良素行及嗜好,並配合及接受調
度單位之調派工作者。身心障礙身分者,應有工作能力並能適應農業產業經營環境(嫁接、剪枝、套袋、
疏花、施肥、採收、噴藥、除草等)及其他與農業相關之各項工作,並具備緊急應變能力及體力足以勝
任所指派之工作者。
度單位之調派工作者。身心障礙身分者,應有工作能力並能適應農業產業經營環境(嫁接、剪枝、套袋、
疏花、施肥、採收、噴藥、除草等)及其他與農業相關之各項工作,並具備緊急應變能力及體力足以勝
任所指派之工作者。
(三)具有汽車或機車駕照者,以配合調度單位派工。
三、 錄取名額:正取15名備取5名 。
四、 報名日期:107年11月26日至12月7日。
五、 報名方式及地點:
(一) 報名方式:
1. 線上報名:請至農業人力資源平臺(https://ahr.coa.gov.tw/)填妥報名資料並上傳資料。
2. 現場報名: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止於報名地點親自報名(例假日恕不受理,每日報名時間可依調度單位需求做彈性調整)。
(二) 報名地點:花蓮縣富里鄉羅山村9鄰東湖6號.富里鄉農會推廣部。
六、 報名應繳證件:完成報名後,不得要求將所繳交的資料還返。
(一) 報名表一份,填妥相關資料並附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照片1張。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分開之影本。
(三) 檢附報名者任何與農業有關之影本資料,以作為書面審查依據。報名時應一併檢附,完成報名後不得要求補附或抽離資料。
(四) 汽車或機車駕照影本乙份。
(五) 報名費:免繳交。
(六) 報名資格或繳交證明文件不得虛偽造假,經查發現填寫不實或與規定不符合者,取消其考試資格。
七、 準農業師傅甄選:
(一) 甄選方式、時間及地點:
1. 甄選方式:
(1)面試:占成績40%,評量報名者對農業工作之配合度及農業技術熟習程度。
(2)書面審查:占成績60%,請檢附和農業有關之任何經歷、學歷、學習證明、得獎事蹟、證照,或其他有利報名者之影本資料,以供調度單位書審。
2. 面試時間、地點及通知:由調度單位通知報名者於指定時間前完成報到,報名者報到後須參與調度單位辦理之農業產業介紹及勞工安全講習計4小時,始得參加面試。未完成報到,或報到時間超過指定時間15分鐘者,不得參加面試。
3. 錄取通知:錄取人員將由調度單位以電話通知錄取,另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八、 進用及其他說明:
(一) 錄取人員接到通知,需於調度單位通知報到期限內辦理到職手續,逾期以棄權論。
(二) 進用成為準農業師傅之相關權利義務,均於契約書載明。契約書於到職時現場簽章及繳交。
(三) 進用成為準農業師傅者為專職,不得兼職,並應受調度單位指揮調派,如有違反情事,將依契約書規
定終止契約。
定終止契約。
(四) 錄取人員於進用後均需擔任實際從事農糧工作(嫁接、剪枝、套袋、疏花、施肥、採收、噴藥、除草
等)及其他與農業相關之各項工作,不得轉調內勤行政工作。
等)及其他與農業相關之各項工作,不得轉調內勤行政工作。
(五) 本計畫錄取為準農業師傅後,加入勞工保險。具有農民健康保險身分者經錄取為準農業師傅後,在重
複農業保險及勞工保險180天後將自動喪失農民保險身分,請報名者自行衡酌。
複農業保險及勞工保險180天後將自動喪失農民保險身分,請報名者自行衡酌。
(六) 農業師傅結訓證書:進用之準農業師傅持續從事調派工作且接受農業專業訓練至計畫執行結束,經考
核合格者,授予農業師傅結訓證書。
核合格者,授予農業師傅結訓證書。
(七) 本計畫與外界求職補習班無任何合作關係。託人關說者,恕不錄用。
九、 本計畫獎助(勵)項目及標準如下:
(一) 準農業師傅就業及農業專業訓練獎助
1.就業獎勵:準農業師傅從事農務工作每人每月最高核發新臺幣(以下同)8,800元(每人每小時50元,每月以176小時為限,並至計畫執行結束為止)。符合任用資格者須於同一調度單位連續參加勞工保險滿30日,始得請領上開獎勵金。
2.務農基金:準農業師傅從事農務工作每人每月工作達144小時以上者,當月儲存務農創業獎勵金10,000元;每人每月工作80小時以上,143小時以下者,當月儲存5,000元獎勵金;每人每月工作未達80小時者,不予儲存獎勵金。期間獎勵金以專戶儲存於調度單位,且同一準農業師傅須於同 一調度單位連續就業到計畫執行結束為止,始可領回上開獎勵金;計畫執行期間中途自動離職或被調度單位解僱、資遣者,或其他原因無法繼續成為準農業師傅者,不得領回上開儲存之務農基金。
3.農業專業訓練獎助:準農業師傅應於指定日期及地點參加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各區農業改良場分次辦理之農業專業訓練,合計10日,並依實際參與訓練時數,核發訓練獎助金150元/時。
4.交通津貼:計畫執行期間準農業師傅於需工單位(不限同一單位)工作者,每人每日補助交通費100元,是日未上工者,不得請領本津貼。
5.年終獎金:參加本計畫無提供年終獎金。
十、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保留本補助予各調度單位計畫停止或所涉計畫經費及內容等變更權利,本試辦計畫未盡事宜,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另案函釋統一說明。
報名表請自行下載填寫:https://reurl.cc/82Ao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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